2024****公司战新产品综合布线施工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公司战新产品综合布线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024****公司战新产品综合布线施工采购项目。采购预估金额为60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战新产品,如天翼云WIFI、天翼云眼等业务的综合布线施工服务,综合布线施工基础单价按照不含税200元/点位测算(按施工点位包干,每个点位一条线路,不含辅材)。
标段 | 实施区域 | 不含税单价(元/条) | 预估点位数量(条) | 预估不含税金额(元)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人份额比例 | 中选人份额(不含税/元) |
1 | **、东侨、**、** | 200 | 1400 | 280000 | 1 | 100% | 280000 |
2 | **、**、**、** | 200 | 1100 | 220000 | 1 | 100% | 220000 |
3 | **、** | 200 | 500 | 100000 | 1 | 100% | 100000 |
合计 | / | 3000 | 600000 | / | / | / |
注: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参加所有标段,参选人可就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进行参选,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各标段:比选人明确中选人份额(不含税)=预估不含税金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实施时限:20个点位及以下(含20个)在订单下达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布线(以20个点位作为一轮计算)。
(2)★实施地点:**省**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3)★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4)★售后服务要求:保修期为终验后3个月。
(5)技术要求:以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1.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限价,参选人在单价基础(不含税单价200元/条)上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折扣限价为100%,参选人参选折扣超过最高折扣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证书之一: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1.5参选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0日17时00分至2024年4月12日17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注意:比选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如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比选代理机构的项目联系人联系。
4.2.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潜在参选人应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中获取电子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适用。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蕉****南路99号
邮 编:352000
联 系 人:龚经理
电 话:0593-****905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项目负责人1:【庄灿扬】 ,电话:【153****5666】,电子邮箱:【****@chinaccs.cn】
项目负责人2:【蒋恭楷】 电话:【189****481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纸质保函、保险递交地点
纸质保函、保险原件应作为参选文件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到指定地点:【**省**市蕉****南路99号891室】(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
比选代理机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