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物资采购询价项目结果公示
(****)
一、项目名称:
某部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
****
三、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日
四、评审结果
第一名:****,报价壹拾柒万肆仟玖佰伍拾叁元伍角(174953.50元);
第二名:******公司,报价壹拾捌万捌仟叁佰柒拾伍元整(188375.00元);
第三名:****公司,报价壹拾玖万伍仟叁佰陆拾壹元伍角(195361.50元);
第四名:****商贸有限公司,贰拾万伍仟肆佰伍拾伍元整(205455.00元);
第五名:******公司,报价贰拾壹万肆仟壹佰陆拾壹元(214161.00元);
第六名:******公司,报价贰拾壹万肆仟捌佰零陆元八角(214806.80元);
第七名:****公司,报价贰拾壹万陆仟伍佰壹拾陆元整(216516.00元);
第八名:******公司,报价贰拾壹万捌仟元整(218000.00元);
第九名:**华资****公司,报价贰拾贰万叁仟贰佰元伍角捌分(223200.58元);
第十名:******公司,报价贰拾贰万玖仟叁佰叁拾陆元贰角捌分(229336.28);
第十一名:******公司,报价贰拾肆万捌仟陆佰捌拾元整(248680.00)。
注:2024年4月8日后收到的报价书不予录入
五、质疑与投诉
(一)报价方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应当在收到报价方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方和其他有关报价方,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质疑报价方对采购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方未在规定时间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纪检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0532-****9021
六、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176****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