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郝各庄镇前郝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2亩窑坑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郝各庄镇/前郝各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区郝各庄****经济**社12亩窑坑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 该地块只能用于农业种植,不得进行建筑施工、植树、取土卖土等改变土地现状。如需改变用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否则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3.承包方必须遵守秸秆禁烧规定,违反规定如受处罚由承包方承担。 4.合同到期,承包方必须腾清承包地内所有属于自己的种植产品等,否则归发包方所有,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5.国家政策性补贴归承包方所得。 6.****政府征占该地块,承包方必须服从,属于承包方所有的地上物补偿、青苗补偿款归承包方所得,土地补偿款和属于发包方的补偿归发包方所有。 7.因种植需平整土地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如本次发包原承包方未能承包到,所有属于原承包方地上物由原承包方与新承包方协商解决,发包方不负责协调。协商不成,自竞价结束15日内清除属于原承包方的地上物,否则,造成损失由原承包方自己承担。 9.承包费按照四年度收取。发包方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合同到期将土地完好交给发包方,退还承包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0.农交所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担。 11.承包地块面积状况以现状为准,承包方报名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承包方不得因面积等原因拒签合同,竞价成功5日内不签合同,发包方有权另行发包,承包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 | ||
受让方条件 | 本村村民,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需提交个人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1573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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