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0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2024年4月10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4-10 16: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市黄河路218号)
联系电话:0546-****953
电子邮箱:sthjjxzxkb@dy.****.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5万吨/年硫氢化钠装置项目 | 位于**省**市****新区化工产业园金河一路以东、**五路以南现有厂区内(原****公司)。 | **** | ******公司 | 拟**1套5万吨/年硫氢化钠装置,包括酸性水汽提装置酸性气处理单元和溶剂再生装置酸性气处理单元,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硫化氢气体缓冲罐、水汽分离罐、硫氢化钠储罐、吸收釜、尾气吸收冷却器、氨气吸收塔等,年产5万吨34%硫氢化钠、副产0.2万吨20%氨水。项目建成后原有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备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 (一)废气污染防治。****园区蒸汽管网由****公司供给,厂内现有两台燃气锅炉备用。****处理站采用密闭、微负压措施,新增废气与危废贮存间废气一并进入“碱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限值标准要求。 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克劳斯炉热备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碱洗罐”碱洗处理后,通过68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硫化氢气体缓冲罐废水返回酸性水罐,酸性水罐气体进入碱洗罐;硫氢化钠中间罐及成品罐废通过管道接入碱洗罐;氨水储罐废气进入氨水吸收它处理不外排。依托现有地面火炬系统处理紧急泄压、紧急排放、超温、开停工、检修吹扫和事故状态下的放空气体。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要求。厂界挥发性有机物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化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脱盐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和生活****处理站,经“隔油+调节+水解酸化+二级气浮+A/O+臭氧深度氧化+BAF+沉砂”处理工艺,出水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项目投产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新增实验室废物、含油污泥、浮渣、污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碱洗罐废碱液、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应按照项目原料、中间产物、产品及工艺性质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公司应配套便携式有毒有害检测仪器并加强检测以减小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项目有毒有害气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园区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装置区及罐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1座2200m3和1座50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导排系统,确保实现事故废水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与硫磺回收装置互为备用,本项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低于硫磺回收装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的许可排放量,本项目不新增污染物,不需要进行总量申请。总****生态环境局****分局确认。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2 | 焦化液化气脱硫及溶剂再生技术改造项目 | 农高区 | ****公司 | ******公司 | 项目在现有延迟焦化装置的基础上,对液化气脱硫单元的脱硫抽提塔进行塔内部件的改造,并**设溶剂再生装置一套,用于处理液化气脱硫单元及干气脱硫单元产生的富液,****公司脱硫装置的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增加原料和产品储罐,不新增产品、产能。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万元。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310-370591-07-02-188160)。 | (一)废气污染防治。技改项目工艺过程产生的富胺液闪蒸罐闪蒸烃、尾气吸收罐尾气至低压瓦斯管网,溶剂再生单元再生塔产生的酸性气至硫酸装置制取硫酸,工艺过程废气均进入下游装置作为原料或者燃料,不直接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沉降罐废水,进入厂区1座200t/h****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油水分离器+**涡凹+溶气气浮+HUSB罐+A/O+多介质+两级臭氧+两级BAF”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中COD、NH3-N满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其他因子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流域》(DB37/3416.3-2018)重点保护区标准及《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1相关标准后,经湿地外排小**。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50483-2019)、《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脱硫醇废碱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分析化验废物、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手套及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其中废机油拉至厂区原料油预处理装置回炼,其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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