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04-18 17:00:00
项目名称
**市**区民主路69****广场地下商场01号商铺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8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市**区民主路69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房屋建筑
所在层数
地下室一层
租赁面积
3591.16平方米
租赁期限
6年
租金支付方式
以 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先付后用,在每个支付期的前十五日内缴纳下一期的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每三年递增一次,增幅为5%。
装修期限
免租期(装修期)设定为减免2个月租金(含在合同期内),成功竞价当年减免1个月租金,第二年减免1个月租金,免租期内,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履约保证金
3个月(成交)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待租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无
是否设立居住权
否
其他情况
1.标的为不动产房屋,坐落**市**区民主路69号,****酒店****广场,****中心****中心核心地段。周边道路交通网络发达,金港大道、**路、达开路、荷城路等城市主干道在此汇集接**市东西南北。毗邻梦之岛百货、**百货、国际生活港等**的中高商业物业,购物出行方便。
2.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4.招租标的有产权证。
5.租赁期内,****社区要求移交房屋的,则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出租方退还租赁合同终止月份后多收的租金。
租金底价
35912元/月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七次)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意向承租方若被成功招商引进后,应直接为本项目的举办者和出资人,也可增加投资人,禁止转让和变相转让,一经查实取消承租资格。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附件5)当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3个月成交租金),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800********6663
开户行:****银行**琅东支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具体交付时****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
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1)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成交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成交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2)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市**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交易中心****交易所通知为准。
2.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经营活动,否则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人享有2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5.出租标的按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对出租标的进行踏勘,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可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报名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交付标准、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招租方案的全部条款。
6.意向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扩建;可以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或对出租标的的布局、设施设备等进行改造。意向承租方不能转让、转借他人、调换使用和改变使用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缴纳的承租押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回。
7.意向承租方使用标的必须符合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及租赁合同对房屋使用的要求,承租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若违反上述限制性规定,相关责任由以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踏勘(展示)
1.现场勘察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15:00-17:30
2.踏勘地点:**市民主路69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谭女士 187****3139
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听从出租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2)各意向承租方需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并在报名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4),以便充分了解公告中披露的标的现状情况,并对公告中未全面覆盖的标的其他的实际状况或瑕疵,意向承租方进行受让风险研判,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出租方各项规定执行,听从出租方相关人员的安排;
3)由于标的了解不透彻导致竞价失误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已了解项目标的的所有情况。意向承租方一旦参加报名,****交易所的竞买规则、违约规定等相关交易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竞价报名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
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件1)(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
③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4)(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
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交纳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需在信****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18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 4月19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梁经理 0771-****533 139****7112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0771-****618
单位地址
**市**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交易中心)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成交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成交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2)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市**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交易中心****交易所通知为准。 2.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经营活动,否则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人享有2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5.出租标的按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对出租标的进行踏勘,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可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报名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交付标准、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招租方案的全部条款。 6.意向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扩建;可以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或对出租标的的布局、设施设备等进行改造。意向承租方不能转让、转借他人、调换使用和改变使用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缴纳的承租押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回。 7.意向承租方使用标的必须符合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及租赁合同对房屋使用的要求,承租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若违反上述限制性规定,相关责任由以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