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4****卷烟厂后勤保洁物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卷烟厂后勤保洁物料采购项目
二、招 标 人:****
三、代理机构:****
四、开标时间:2024年4月9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5469.87元;
供货期:每批次接招标人供货通知起 6小时内交货;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5235.55元;
供货期:每批次接招标人供货通知起 6小时内交货;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5288.00元;
供货期:每批次接招标人供货通知起 6 小时内交货;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6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
地 址:**市伊滨区**路26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9-****30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张先生、肖先生
电 话:0371-****9151、133****8074
电子邮件:****@126.com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 话:0379-6436 3163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