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WZC(略) | (略)**路西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资产 | (略)万元 | (略)万元 | (略)024-05-10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银凯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住 址 | **省**市开发区府前大街72号海通智慧广场B座419室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银凯电子科技发展有限(略)产 | ||||||||||
所在地 | **市潍河路北、**路西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评估值(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土地使用权 | 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
房屋建筑物 | (略) | |||||||||||
合计 | - | - | (略) | 540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资产位于**市潍河路北、**路西,包含土地使用权一宗及2栋公寓楼等。该资产以现状出售。 (略)平方米,证号: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略)号,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至(略) 3、房屋建筑物:包含2栋公寓楼、活动板房等,总建筑面积7506.62平方米,以上房产均未办(略)。 4、如因国家政策及非出售方原因导致产权未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不承担责任,且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华信评咨字[2024]第1001号《资产评估咨询报告》。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经(略)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略) | |||||||||||
批准日期 | 2024年4月7日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华(略)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经济技(略)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4月7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略)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东华信评咨字【(略)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略),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资产(略),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意向受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的受(略),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略),应承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产权中心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费用后直接向转让方清偿:(1)意向受(略)(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略),侵害转(略)(3) 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4)意向受让方违反交易合同或协议约定的;(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6)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产权中心、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 |||||||||||
优先权人是否(略)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540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略),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20(略) |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略) 万元 | |||||||||||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市*(略)(**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