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街道山建村春珑华裕府商业用房租赁(第3次重
项目编号 | NCCQ2024041(略)(略)217 | ||
交易项目名称 | 春江街道山建村春珑华裕府商业用房租赁(第3次重招) | ||
产权所有人 | **市**区春江街道山建村股份经济**社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4-10 14:07 | 报名(略) | 2024-04-17 17:(略)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1-5、21-6连租租赁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14.98 |
起拍价(元/年) | 94,494 | 保证金(元) | 28,(略)0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4-18 15:(略)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略)㎡。起始价94494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略)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村 | ||
出让(略) | 出让方 | **市**区春江街道山建村股份经济**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方立英 | ||
联系电话 |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夏慧妍 | |
联系电话 | (略) | ||
联系地址 | 春江街道办事处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市公共*(略) | ||
开户行:(略) | |||
账户:201(略)66919719(略)03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1.未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保证金会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自动返还。2.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后,带合同副本到春江街道办事处区域发展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略),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略) 附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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