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略)
项目名称 | **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成子湖路南侧6幢厂房、土地及附属物产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E(略)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略) | 挂牌终止日期:(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暂不**挂牌期。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所在地:(略) 转让方承诺:本次出卖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不动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出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成子湖路南侧 | |
参考面积 | 厂房58643.38㎡(略).00㎡ | ||
其他说明 | 1.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出让标的 评估情况 | 出让(略) | 5282.54万元 | |
评估机构 | **苏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略) | **苏通(2024)房地(ZX估)字第017号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挂牌底价 | (略) 明细见附表1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此转让标的按现状处置。受让方请自己考虑,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至相关单位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略),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双方相应的部分。 二、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察,未勘察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购(略),购买前请务必咨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转让方不统一组(略),意向受让方务(略),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略)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略)),仅供(略),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略),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略),慎重参与。 5.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即表明接受(略)(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6.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转让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7.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8.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转让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出让底价及评估价为含税价。 2.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略)正规票据)。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出让费缴纳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4.转让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实(略),全面、准确(略)。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5.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应具备独立(略) | ||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略)。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
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苏通(2024)房地(ZX估)字第017号 2.转让批复。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各个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略)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 15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略)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公共**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略)net/),咨询电话:(略)。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略)。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略));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采用数字人民币缴纳的,意向受让方应将缴纳凭证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采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略)。 三、(略) 1.保证金金额:(略)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 3.保证(略): 3.1意向受让方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略) (2)开户行:(略)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意:1)、交易保证金(略),未在缴纳(略),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略)。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略) 保证金未在(略),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略)。 3.2以数字人民(略):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县公共**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略)),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3.3意向受让(略):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略)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略),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 4.2 其他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待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付。(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5.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略)。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略),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5月16 日上午9:(略) 2.竞价方式:(略) 增价幅度:(略) 自由竞价期:(略)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略) 3.成交方式:(略) 本次出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参加。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3.标的交(略)。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略) | |
联系电话 | (略) ; (略) |
附表:(略)
标的序号 | 位置 | 产权证号 | 面积(㎡) | 结构 | 起拍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成子湖路南侧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11123.61 | 钢混 | (略) | 10(略) | 5282.54 | 详见评估报告 |
2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钢混 | |||||
3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11123.61 | 钢混 | |||||
4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钢混 | |||||
5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11131.38 | 钢混 | |||||
6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钢混 | |||||
7 | 工业用地 | (略) | / | |||||
8 | 道路 | 7442 | / | |||||
9 | 花墙 | 859.5M | / | |||||
10 | 停车场 | 2013 | / | |||||
11 | 大门及伸缩门 | 28M | / | |||||
12 | 门卫室 | 5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