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街道资产**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现受**街道资产办委托,对位于阳**路5号楼南、文林校区西,房屋朝向南,进口朝北和东,两处建筑面积约120平米的公共车库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员要求:
1、社会自然人。
2、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的人员。
二、招标程序及条件:
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一律以现金进行投标,存单及其他票据不抵。
2、凡投标者所投标金额必须以10元为单位。
3、凡参加投标者必须在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财政局,开户行:农商行英武支行,账号:321********100****4815。
4、投标实行明标暗投,必须现金投标。招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揭标后最高标价者中标,低于标底价无效,无息退还招标款。如出现同一最高标价,新阳社区居民优先,其他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者。
6、中标后而不承包的,或私自转让的,作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未中标者按规定在招标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三、招标方式:
1、参加投标者投标时必须在投标书上写下一年的承租金,并且一次性投足。
2、投标者必须以现金进行投标,投标价以现金为准。
3、标底价为人民币2000元,中标后,承包周期为一年,同时要交履约保证金2000元,承租金给付方式为预缴,一年一缴。
四、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0427。
五、注意事项:
1、车库的使用性质仅限用于阳**路附近地段的居民停车。乙方不得改变车库用途性质,不等随意堆放杂物,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或作为生活居住场所。
2、如车库停放车辆尚有空余,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居民存放车辆的需求。
3、乙方对存放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如出现车辆损坏、遗失及其他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4、租赁期间,车库内电器设备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同时维护甲方车库的完整和完好,自行维修房屋,安全防火,安全使用电器,如造成甲方资产损坏,乙方须承担修理或赔偿责任。(租赁期间内如果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损失除外)如乙方有违反上述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将车库腾空,完好地交与甲方,乙方发生的电费及居民车位费,乙方应在交付前结清(甲方退还保证金给乙方)。如合同到期超过五日,房内仍有乙方的物品等,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物品由甲方处置,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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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