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某单位2020年度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某单位,招标人为(略),委托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2.2采购需求:本工(略),具体以图纸(略)。
2.3本次招标控制价:(略)
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略)
4、有依(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供货能力。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略)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略)9:00 至(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5. 投标(略)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org/home),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略)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略)、(略)、(略)。
5.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2 缴纳方式:(略)
6.3 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6.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6.5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 开标(略)
7.1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略)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2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宁 波 市 阳 光 采 购 服 务 平 台 (http://(略)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略)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cn/)上发布。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509号1103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