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四省市边区“赏石、盆景、兰花”特色产业联展,我单位现拟采购相关服务项目,具体参数及数量见附件,请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预算
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10万元(超过10万元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林业局主办的四省市边区“赏石、盆景、兰花”特色产业联展活动,负责展品组织、装运、布展、撤展及活动安排等工作;
2.****林业局做好联展相关宣传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湘西州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业务范围具有会展服务资质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政府部门提供宣传资料设计、印制的经验(提供合同或政采云协议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4.****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比选材料
比选申请人投标需提供以下比选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见附件1);
2.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展示;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响应承诺函(第2-5项格式见附件2);
6.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政府部门提供宣传资料设计、印制的合同或政采云协议和付款凭证复印件及成果展示;
8.报价单(见附件3)。
上述资料均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胶装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用档案袋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报价单单独用信封密封。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以上材料必须保证真实,若有虚假,则取消今后在本单位的一切比选,给本单位造成的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比选申请文件接收
1.比选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7:30。
2.比选申请材料送达地点:****林业局2****中心****办公室(地址:**市**东路42号)。
注意事项: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6日9点,地点:****林业局三楼二会议室。
六、评审原则
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综合评判,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七、评审程序
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综合评标→确定项目中选人。
1.评审小组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后续程序。
2.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报价等进行审查、综合评判。
3.评审小组如遇比选材料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向比选申请人质询。
4.在比选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比选有关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
5.评审小组确定入围比选申请人后,根据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等综合评判,确定中选供应商,并在公示结束后将结果通知比选申请人。若申请单位提供虚假信息,无能力提供服务项目内容,则取消其资格,中选单位依次递补。
6.对落选的比选申请人不做落选原因的解释,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7.若参与比选单位小于2家,则参与比选企业直接中标或另寻单位直接比选产生。
八、合同签订
1.中选人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
2.中选人逾期未签订合同或不履约的,则由比选方另选其他单位,责任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3.中选人不得再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比选人损失的,中选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蒋先生 0743-****838
十、其他事项
参加比选申请人对采购过程和比选结果如有疑议,请于比选结束后3日内,将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需盖公章)报送至采购单位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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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