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压花人造革20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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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压花人造革200吨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龙塘镇新庄长冲S253线毅力工业城第4幢首层厂房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区龙塘镇新庄长冲S253线毅力工业城第4幢首层厂房,中心地理坐标113°05′6.53″E,23°35′10.87″N。项目主要通过压花、丝印、打印等工艺进行压花人造革生产(不含涂覆、塑化发泡预塑化等工艺),年产压花人造革200吨。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