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古道(**段)2023年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一期)施工 | ||
西京古道(**段)2023年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一期)施工 |
西京古道(**段)2023年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一期)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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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16:08:31 | ||
****225.660000 | ||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西京古道(**段)2023年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一期)施工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西京古道(**段)2023年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一期)施工 。
2.工程地点:**市**市沙坪镇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 。
5.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古驿道本体修缮、古驿道连接线建设、古驿亭修缮、指路碑、休息节点、村角文化园、户外文化展示空间、赛事起终点、文体综合信息介绍牌、文化径打卡标识柱、赛事运动径标识柱、方向指引柱、赛事警示牌、赛事出发区、文体活动舞台、生态修复与林相改造、观景平台等配套设施。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等所有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06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09 月 12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贰万叁仟贰佰贰拾伍元陆角陆分 (¥ ****225.66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贰拾万零叁仟捌佰叁拾陆元零捌分 (¥ 203836.08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壹拾壹万 (¥ 110000.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承包人以中标价按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方式总承包施工。
承包人项目经理:叶汉文 , 联系电话:130****4040
身份证号码: 450********1261514
建造师证书编号:粤244********13060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2023 年 06 月 13 日签订。
本合同在 ****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自双方均签字、盖章起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