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4-04-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已****行政审批局以关于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泰姜行审核[202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市**区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对达标区域内相关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改造原小区内雨水管90900米,建设雨水检查井4537套,改造原小区内污水管70850米,建设污水检查井3540套,路面破除并修复226544平方米,**污水管网2510米,改造污水管网1550米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001001 | 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 本次招标内容为对达标区域内相关区域(北苑新村、龙涛城市花苑、金宏大厦、广盛大厦 赵家舍、淮海大厦、淮水大厦、锦**园、滨河佳园**、滨河佳园**、五星花苑、二中公寓、盐库路(陈庄路-老庄路)、马厂路(**路-**路)、园区三路(**路东侧-现园区三路东延)、曹安路(淮海路-**大道)、东**路(苏中路-殷唐路)、溱湖大道(泰达路-四支河)、大唐电厂东侧)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 5976.0 | |
2.5付款方式:签订施工合同,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扣除暂列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价款的80%(扣除暂列金额及已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按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计算,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其25%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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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要求:是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投标人承担过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 ;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情形的,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建设局官网、**市公共**交易平台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8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09时3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 □开标时从以下勾选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C。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 ; 方法三中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含) 7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方法四中R取值为: ;£本标段为小型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7系数折算参与评标入围,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2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2.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3.符合 “招标控制价”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数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数量允许误差±3%以内); 4.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算基础。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项规定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94分 √信用评价分:3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3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四; √随机抽取(勾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D;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是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及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4 (2)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分数 |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 企业信用分执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第五版)》(泰建发〔2023〕90 号)文件、****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泰建规〔2020〕1 号)文件、2024年4月1日****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投标****住建局查询、申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 | 投标报价合理性 | 本项目无甲供材的,按方法一执行;本项目有甲供材的,按方法二执行; 方法一: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每出现一处扣0.5分。 2.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每出现一处扣0.5分。 3.(投标总价比值+5%)<投标单价比值≤(投标总价比值+10%),或者(投标总价比值-5%)>投标单价比值≥(投标总价比值-10%),每出现一处扣0.2分。 4.(投标总价比值+10%)<投标单价比值≤(投标总价比值+20%),或者(投标总价比值-10%)>投标单价比值≥(投标总价比值-20%),每出现一处扣0.5分。 5.投标单价比值>(投标总价比值+20%),或者投标单价比值<(投标总价比值-20%),每出现一处扣1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有上述扣分情形的,按最高扣分计算,不重复扣分,累加扣分上限为本项评分值。 投标总价比值是指:投标总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 投标单价比值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扣除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对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扣除暂估价;或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扣除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对应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扣除暂估价。 方法二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附件 | 1 | 否决投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 2 |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详见本章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3 | 评标入围方法 | 详见本章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 | 4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详见本章附件D: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天目山街道**路309号 | 地址: | **市马厂路568号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qq.com | 联系人: | 黄扣军 | 联系人: | 陈盈盈 | 电话: | 137****6980 | 电话: | 186****00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