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临城街道)城市防洪排涝治理工程预成交公示
编号:**** | ||||||||||||||||||||
根据《**市限额以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兴政发[2018]157号)和本工程发包文件的规定,开发区(**街道)城市防洪排涝治理工程的发包工作已经结束,预成交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人办法,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 ||||||||||||||||||||
1、预成交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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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预成交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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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预成交公示期自2024-4-11起,至2024-4-12止。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发包方提出。公示期满对预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发包人将发出成交通知书。 | ||||||||||||||||||||
发包人:**** | ||||||||||||||||||||
日期:2024/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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