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关于开发区历年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项目往来帐清理不规范、均未办理结算,开发区管委会与下属两(略)方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获取(略),并于2024年04月18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关于开发区历年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略)家公司往来账清理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略)-审计服务 | 关于开发(略)办理结算,开发区管委会与下属两家公司往来账清理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方案项目 | 1(项) | 国内 | (略)。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市**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市**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省**市**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