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4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9 15:10
发布日期:2024-04-09 15: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县赵镇迎宾大道388号****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1292 ;传真:028-****1160;邮编:610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6关于**田岭涧****公司竹篙中学高中部迁建工程的批复 | 金环承诺环评审 〔2024〕6号 | 202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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