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116
地 址:**市**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工业园区扩建工程 | **** | ******公司 | **省****公司 |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点23 个;豆制品加工点12个;方便食品加工点3个;蔬菜加工点1个。****处理站处理工艺,建成后处理能力由1500m/d提升至2400m/d。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收集暂存,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100%”等相关规定,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标准限值。 3.噪声: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废包装材料与可回收建筑垃圾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置。 2.废气:营运期配置油烟净化器,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固废管理;厂区周边种植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消杀除臭。 3.噪声:营运期优化布局,选用环保型设备,进行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降低噪声产生的影响。 4.固体废物:营运期厨余垃圾收集后,****公司回收处置;废****公司定期清理,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清运处置。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经达****信息化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401-511702-07-02-923147】JXQB-0013号);取得原**市******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6—02号);以及******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32139X)。 |
****环境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