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烟墩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烟墩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11GC2024SZ2484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县烟墩镇烟墩街道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苏容 178****642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康、王瑶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联合体成员:中****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66.76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张金明 | |
证书编号:皖234****05560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沈巷镇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O项目、沈巷镇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O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联合体成员:**省创优****公司、******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65.55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窦思凯 | |
证书编号:皖234****18475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项目(高公首末站)、****处理站运行管理服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联合体成员:顺风****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65.65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孟凡金 | |
证书编号:鲁237********28546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市桃村镇供水管网工程、巨****处理站运营采购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公司:根据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的规定。 2、****公司:根据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的规定。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