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拟向社会力量购买2024年度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查服务,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在享城乡低保对象按户分类开展复核:A类每年1次,B类每年2次,C类每年4次进行复核;包括入户采集基本信息、档案整理、图片信息、视频影像、经纬度。
2.特困供养对象年复核1次:包括入户采集基本信息、档案整理、图片信息、视频影像、经纬度。
3.新**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入户调查(包括文字信息、档案整理、图片信息、视频影像、经纬度)。
4.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及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5.******部门车辆、户籍、人员编制、财政供养、监狱服刑和戒毒、人社部门养老、失业、社保、住房保障、不动产登记、公积金、个体工商户、法人、投资人、扶贫、残疾、税务信息进行数据共享对接。
6.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档案集中管理、实时更新、档案电子化工作。
7.社会救助对象心理疏导。
8.****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务地域
**范围内
四、资质条件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独立、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等制度;
(三)****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六)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公告时间
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9日(共计30天,含周六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有意向且符合服务资质条件的单位或组织(无失信的情形)报名参加,并于2024年5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中心(综合楼315室)。联系人:宋朋展,电话:047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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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