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都匀供电局2018年乡镇供电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三都供电局(都江供电所、九阡供电所)工程项目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和《**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黔人社发〔2022〕23号)第十七条规定,****公司****供电局2018年乡镇供电所业务****供电局(都江供电所、九阡供电所)工程项目于2019年3月18日竣工验收合格。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退还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退还其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2日。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三****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地址:三都水族自****广场**1号楼县人社局三楼317室,投诉电话:0854-****977。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全额退还该项目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
工程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施工单位 |
**供电局2018年乡镇供电所业务****供电局(都江供电所、九阡供电所)工程项目 | **** | **县都江镇、九阡镇 | ****公司 |
三都水族****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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