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的****公司要求的相关渠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14: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按采购人加强内控建设的要求,拟对其所需的2024年**市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技术****政府采购之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程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市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 20 万元整
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市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项目服务,按照《2024年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项目服务方案》及《关于开展**市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的通知》要求,重点对**市范围内10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体系检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所属行业名称: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2024年12月30日
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他资格性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2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仅需提供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个月会计报表)。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3.****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通[2021]5号),对本条第1点中第1.2-1.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环节即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时可无需提供,仅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本条第2点要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予以替代,但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上述完整材料以供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4.资格审查环节不适用****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资格审****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中标(成交)供应商补充递交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至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须购买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购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影印件)。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在****官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页面底端的附件链接,下载“附件-采购文件购买表”,信息填好后将该表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项目编号及名称): ****@qq.com,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提供采购文件1份。电子版采购文件将直接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纸质采购文件领取地址:**市**区**大道2****科技园5楼505。若需要邮寄纸质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购买表中注明邮寄信息。具体事项联系本项目负责人。
售价:100元/份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江工 025-****363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3日14: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4:3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大道2****科技园5楼505开标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五、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市**区**大道2****科技园5楼509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官网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所有事项均以该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未及时关注****官网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官网网址:www.****.cn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文件一式 4 份( 1 份正本、 3 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另请提供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正本的电子版文件1份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3.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开户行:交通银行**水西门支行
账号:320********8010101049
5.****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6.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www.****.c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乔老师
地址:**市**区御道街158号
联系方式:025-****915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2****科技园505
联系方式:025-****3631
3.项目联系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025-****3631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与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与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2024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