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贺兰县文(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特(略):(1)提供(略)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略)),如投标供(略)(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略)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略)(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现变更为: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略)),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略)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略)认定(略)。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提供履(略)(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投标单位须提供进口设备生产厂家或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3.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邮箱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