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林彝族自治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约717万元(其中**工程费:约690万元,设计费:27万元)。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石林彝族自****服务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4-12 15:4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管理局(0871-****6802)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高旭 |
办公电话: | 158****3583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夏工 |
办公电话: | 135****3124 | 移动电话: | 135****3124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2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08 09:00 |
开标地点: | 石林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1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招标规模:约717万元(其中**工程费:约690万元,设计费:27万元)。 2、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工作:对主楼、附楼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内容为①围护系统主要包含:外立面装修装饰、屋面保温处理、外墙保温、屋面防水处理、外窗工程;②建筑装饰装修系统主要包含:天窗工程、天棚、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③给排水系统主要包含:设备管道拆除安装、卫生洁具等拆除安装;④电气系统主要包含:动力配电分系统(含机房配电)、照明插座分系统、防雷接地分系统;⑤通风与空调系统主要包含:冷源系统、输运系统;⑥建筑消防系统主要包含:火灾报警分系统、消火栓分系统、喷淋分系统、气体灭火分系统、防火门与防火卷帘分系统;⑦建筑智能化系统主要包含: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分系统、视频安防及门禁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⑧按照设计施工图,完成工程施工、采购。按照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所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可能涉及的变更施工内容,包括相关拆除、施工保护等工作内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⑨施工所需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施工及供应由中标人负责,费用自理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费,施工过程中使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再另行计费;⑩其他为实现本项目目标而应由中标人进行的工作。 (3)采购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达到要求所需的设施、设备。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范围调整后的以上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市**县双龙街1号。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设计资质三选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③建筑专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与投标人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持有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二级及其以上注册结构师证书。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与投标人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业绩要求: | 企业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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