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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招租公告
(第二次)
我公司位于**县龙浔镇1、兴南街143-145号;2、兴南街147号;3、兴南街149号;4、兴南街151号;5、兴南街159号;6、兴南街161号; 7、兴南街S201-202号;8、兴南街S203-204号;9、兴南街S205-206号店面合同期满于****年6月30日终止。店面的租赁经营权,欲对外进行招租(资产以现状为准),请有意承租者于****年5月7日下午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年5月7日下午17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银行转账凭证到**县浔中镇龙津北路2-253号(略)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取得投标资格。****年5月8日下午15时在**县公共**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9楼)进行投标。
详情请咨询。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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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须知
一、报名资格: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者应在****年5月7日下午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以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账号:**** **** ****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饮服公司XX号店面竞标保证金”,迟到的竞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并应在****年5月7日下午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银行转账凭证到**县浔中镇龙津北路2-253号(略)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方可取得投标资格,否则无权参加投标。报名者转账凭证未注明标的名称、用途或用现金缴存的不能取得投标资格,款项如何退回由报名者自行负责。报名者只可单独报名参加投标,不可联名参加投标。单个标的报名人数及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投标现场不足3人时,本次招标活动终止,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投标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二、收取投标保证金:1、兴南街143-145号店面收取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间;2、兴南街147号店面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间;3、兴南街149号店面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间;4、兴南街151号店面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间;5、兴南街159号店面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间;6、兴南街161号店面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间; 7、兴南街S201-202号店面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间;8、兴南街S203-204号店面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间;9、兴南街S205-206号店面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间;未中标者保证金在投标后5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地点:(略)办公室(**县浔中镇龙津北路2-253号)
四、租赁期限:肆年,自(略)至(略)。
五、报名截止时间:(略)
六、投标时间:(略)
七、投标地点:**县公共**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八、投标方式:采用“明标暗投”方式,1、兴南街143-145号标底价为壹万元整;2、兴南街147号标底价为伍仟元整;3、兴南街149号标底价为伍仟元整;4、兴南街151号标底价为叁仟陆佰元整;5、兴南街159号标底价为贰仟元整;6、兴南街161号标底价为叁仟伍佰元整; 7、兴南街S201-202号标底价为肆仟壹佰元整;8、兴南街S203-204号标底价为壹仟陆佰元整;9、兴南街S205-206号标底价为贰仟肆佰元整,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月租赁费;最高标价相同时,以最高投标数为(略),以最高投标数者为中标人,再次投标如最(略),则采取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经确定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略),中标人拒签中标通知书或放弃中标权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归招标人所有,该标的(略)。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包括放弃投标权的、未取得投标权的、投无效标的)其投标保(略)(不计利息)。
九、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数、姓名。投标书字迹不清、添加、涂改、未写明投标价数及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数、投标价数未按投标书所示大写数字填写(略)另行组织招投标。
十、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三日内携带有关证件到(略)办公室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书》,同时应交足相当于中标数陆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逾期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归招标人所有。
十一、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归招标人所有。
十二、本须知未尽事项及租赁相关事项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书》约定的条款为准。
十三、本须知及租赁合同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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