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路新增客运**段用地报批及货运、新增客运全线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及土地不动产证服务项目 | ||
**港铁路新增客运**段用地报批及货运、新增客运全线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及土地不动产证服务项目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港铁路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港铁路新增客运**段用地报批及货运、新增客运全线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及土地不动产证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港铁路新增客运**段用地报批及货运、新增客运全线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及土地不动产证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市、**市、**市。 | ||||||||||||||||||||||||||||||||||||||||||||||||||||||||||||||||||||||||||||||||||||||
资金来源 | ****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构成 | ****银行贷款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招标内容为:**港铁路新增客运**段用地报批及货运、新增客运全线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及土地不动产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招标内容 | **港铁路新增客运**段用地报批及货运、新增客运全线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及土地不动产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铁路新增客运**段用地报批及货运、新增客运全线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及土地不动产证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港铁路新增客运**段用地报批及货运、新增客运全线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及土地不动产证服务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港铁路工程项目共计约313.0290公顷。其中:已取得农转用批复面积约278.9187公顷,分别为**段160.1072公顷、**段28.8267公顷、**段11.7382公顷、**段78.2466公顷;新增客运功能项目用地报批面积约34.1103公顷,分别为**段10.4581公顷、**段7.3311公顷(**段4.2477公顷、**段3.0834公顷)、**段4.9497公顷、**段11.3714公顷。 2.1.3工程建设地点:**市、**市、**市、**市。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港铁路新增客运**段用地报批及货运、新增客运全线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及土地不动产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运部分已批用地批后实施工作 ①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 ②办理集体土地变更登记; ③完成**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④取得《用地划拨决定书》; ⑤完成不动产初始登记(所有权/使用权)。 (2)新增客运功能**段用地报批及全线批后实施工作 ①**段用地组卷报批; ②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 ③办理集体土地变更登记; ④取得《用地划拨决定书》; ⑤完成不动产初始登记(所有权/使用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限:自收到招标人通知开始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2.4最高投标限价:****372.99元。注:本招标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单价都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限价,各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报价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测绘局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技术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须含不动产测绘。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交通、水利、能源等跨地级市的线性工程的用地报批或划拨供地手续或土地不动产证服务办理工作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用地报批”、“划拨供地手续”、“土地不动产证服务办理”等评审指标的,应提供合同及相应的业主证明文件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2023年(近3年)中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从事测绘工作10年及以上,主持或参与过一项及以上交通、水利、能源等跨地级市的线性工程的用地报批或划拨供地手续或土地不动产证服务办理工作。(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时间”、“用地报批”、“划拨供地手续”、“土地不动产证服务办理”等评审指标的,应提供合同及相应的业主证明文件扫描件。测绘工作经历以《主要人员简历表》填报的主要工作经历为准。) 3.7****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1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以往工程中****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二)。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6日9时30分(**时间,下同),****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2024年4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6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3开标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30分。 4.4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时15分至2024年5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公司****交易中心)第02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和**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4238 地址:****区金园路1****广场B2栋3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罗工、梁工 联系电话:020-****5800-840/810 地址:**市**区**大道西159****商贸大厦西塔7楼 异议受理部门:**** 地址:****区金园路1****广场B2栋3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4275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 地址:****区金园路1****广场B2栋3楼 电话:020-****4211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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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420 | ||||||||||||||||||||||||||||||||||||||||||||||||||||||||||||||||||||||||||||||||||||||
最高投标限价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测绘局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技术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须含不动产测绘。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交通、水利、能源等跨地级市的线性工程的用地报批或划拨供地手续或土地不动产证服务办理工作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用地报批”、“划拨供地手续”、“土地不动产证服务办理”等评审指标的,应提供合同及相应的业主证明文件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2023年(近3年)中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从事测绘工作10年及以上,主持或参与过一项及以上交通、水利、能源等跨地级市的线性工程的用地报批或划拨供地手续或土地不动产证服务办理工作。(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时间”、“用地报批”、“划拨供地手续”、“土地不动产证服务办理”等评审指标的,应提供合同及相应的业主证明文件扫描件。测绘工作经历以《主要人员简历表》填报的主要工作经历为准。) 3.7****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1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以往工程中****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二)。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交通、水利、能源等跨地级市的线性工程的用地报批或划拨供地手续或土地不动产证服务办理工作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用地报批”、“划拨供地手续”、“土地不动产证服务办理”等评审指标的,应提供合同及相应的业主证明文件扫描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4-13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06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06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方式 | 公开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5-06 09:30:00 开标地点:****公司****交易中心)第02开标室 |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区金园路1****广场B2栋3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423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大道西159****商贸大厦西塔7C单元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5800-840 | ||||||||||||||||||||||||||||||||||||||||||||||||||||||||||||||||||||||||||||||||||||
招标监督机构 | **** | 联系电话 | 020-****4211 | ||||||||||||||||||||||||||||||||||||||||||||||||||||||||||||||||||||||||||||||||||||
发布责任人 | 梁工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