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生产原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的******处理厂生产原料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私有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处理厂生产原料采购项目,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2) 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 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供货完毕,以招标人书面《发货通知》为准。
(6)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处理厂生产原料采购项目,采购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及相关技术条件要求的复合碳源液体,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为准。
3、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单位) ;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⑤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⑥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⑦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公司、****公司关系的
⑧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8****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 www.****.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9日;
(1)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于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滕月红 联系电话:133****8330,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资料不全,不予报名。
(2)招标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地点:**市黄河路和**路交叉口金泰公馆四楼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新渡口街道盐河路6号 | 地 址: | **市黄河路和**路交叉口金泰公馆四楼 |
联 系 人: | 皇甫倩如 | 联 系 人: | 滕月红 |
电 话: | 180****3500 | 电 话: | 133****8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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