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原居莱亿建材厂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残值处置
本转让方依(略): 1.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略)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略)。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略)。 6.我方承诺按照江(略)(以下简称"江(略))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略),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JX(略) | 监测编号GR2024JX(略) | |
广丰区原居莱亿建材厂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残值处置 | 转让底价(万元)2.783 | |
2024-04-12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4-19 | |
计量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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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资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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