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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略) 16:(略) |
首次(略) | (略) | 更正日期 | (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略) | **市**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财政大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略)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略)
7.近两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请携带第二项,第3条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略)(鲜章)的复印件壹套(不接(略)),资格预审合格后发放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
2.请供应商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注册登记加入**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型、(略)。
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市**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财政大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