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自用撬装式柴油加油装置项目 | **县河田镇**工业区迎宾路46号 | **** | ******公司 | ****租赁**县****公司位于**县河田镇**工业区迎宾路46号的厂房及空地作为经营场所,****停车场空地建设自用撬装式柴油加油装置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00m2,建设1台橇装式加油装置,设置有1个50m3(分两个隔仓)阻隔防爆柴油储油罐、1台双枪加油机,配套有卸油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等附属设备。项目仅供****内部车辆加油使用,建成后年供应柴油量2000吨。 | (一)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卸油、加油、贮存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设置油气回收系统。 (二)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隔油沉淀池油泥、清罐油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油罐区、橇围堰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围堰,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避免发生因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