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滁州市中西医结(略)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项目 招标公告
一、(略)
使用后(略)(袋)回收。
二、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
3.营业活动取得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及相关部门批准,具有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4.被相关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内的。
三、服务要求
1.必须无条件服从院方的工作安排,不能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对所需回收的玻璃瓶、塑料瓶等,做到日产日清;
2.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结清一年的服务费,否则院方有权与中标方解除合同,并将其纳入黑名单,此后不得参与我院的所有招标项目;
3.本次招标服务期一年;
4.完成回收项目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包括但不限于从各个科室收集后运送至我院暂存点,直至运送达(略))、税费等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投标(略)
投标人须在(略)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于档案袋中递至滁州市琅琊区会峰东路788号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二楼总务科办公室,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授权书;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清廉投标承诺书; 报价单:(略)
注:以上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
五、中标方法及最低限价
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最低限价:(略)
六、(略)
服务期一年,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将全年回收款汇入我院账户。
七、联系方式
(略)(招标办) (略)(总务科)
监督电话:(略)
2024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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