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宏纯碱汽车运输业务采购公告24.4-12
公告内容:
产品名称 | 起运地 | 目的地 | 估算数量(吨,按估算) | 最高限价(含税价,元/吨) | 报价(含税价,元/吨) | 备注 |
40kg轻质纯碱 | **** | 至九****公司指定卸货地点 | 2000 | 100 | 项目内容:为采购方的产品,承担自采购方仓储车间起运,至采购方指定的到达目的地,全程运输服务。 |
①运输数量2000吨为预估数量。结算数量按报价方实际服务数量(即为采购方客户实际签收数量)为准。实际服务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的,该风险由报价方承担,****不承担责任。
②以上汽车运输单价为吨产品综合汽车运输单价,是汽车运输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车厢加铺内衬材料、利润、各种保险、税金和车辆运输费及其附加费用、过磅费、维修费,设备采购、租赁费、设备折旧费、劳务、材料、管理、维护、安全防护、文明生产措施费、以及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和措施工程等各项费用。
3、付款方式:为货到后无质量等问题,收到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之内以结算总价不低于
70%按承兑汇票支付,****银行转账或汇款支付;
4、报价方式:以密封形****公司或面交联系人,并在封面上应填写清楚所报内容以便于区分整理;
5、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6、****公司的形式,但必须是营业执照上已批准的经营项目,否则视为无效,****公司红章方为有效。报价格式以公告上表格的格式为准,首次参与者要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
7、成交单位需在成交后三天内,按合同估算总价的5%标准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开户行:
建行**支行、账号:360********050001868,****公司的开户账号汇入);
8、邮寄地址:江****基地**路6号(请发顺丰,其他快递或无法送达)邮编331200(****销售公司欧虎收);
9、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4月19日12:00(以我方收到快递邮件日期为有效期限);
10、联系人:欧虎、联系电话139****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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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