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生产车间租赁项目
2024-04-15国有产权挂牌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
转让标的 | **** 有机肥生产车间租赁项目 |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
项目编号 | **** | 展示时间 | 公示期内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节假日除外) |
转让标的: ****有机肥生产车间租赁项目,租期五年。有机肥生产车间位于**市**区高庄镇圈头村南800米,高吕路西侧。公司有机肥生产厂占地约30余亩,厂房建筑面积约8400平方米,发酵车间约600平方米,配套办公室、宿舍20间以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底价:700000.00元/年租金 | |||
交易条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承租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出租方批准。 2、出租标的内容和范围的界定,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3、此标的展示价格仅限租金。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标的物交付时间: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五年,租金一年一交,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租金后即可交付标的。 5、承租方不得经营娱乐场所、私人会所等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法律法规禁止的相关行业,否则出租方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承租方只拥有出租标的的使用权,合同终止后,承租方不得拆除或者变卖原设施、设备,且应保持完好,以房屋租赁到期时的现有状态交付给出租方,并不得向出租方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赔偿装修、维修等相关费用,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7、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如未能及时搬离租赁房屋及承租方添附物视为无主财产,由出租方处置。 8、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视承租方租期收取租金,剩余租期按每月租价款无息退还租金,任何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合同履行期间,租赁房屋内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公司无关。 10、承租方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标的物,一切费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担。 11、其他未尽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协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网址:https://jpxt.****.com/project 本次交易网络竞价由自由竞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即600秒),限时竞价1.5分钟(即90秒)。 | ||
受让资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交易保证金金额为200000元 | ||
交易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19日下午16:3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 账户 | 账户名称:**市兴菏国有****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岳程支行 账 号:3040 0611 2420 5000 0103 34 | ||
保证事项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账、电汇,交易保证金必须由意向受让方对公账户交纳。必须备注:项目编号:****保证金和意向受让方姓名。(保证金查询电话:0530-****041) | ||
交易时间及地点 | |||
交易时间 | 2024年4月22日 上午09时30分 | 报名地点 | **市公共****交易中心 地址:**路666号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联系人 | 王经理 | 交易机构 联系电话 | 0530-****819 |
微信公众号 | **市产权交易平台 | 网址 | |
标的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赵先生:139****6175 |
**市兴菏国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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