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乡市侍郎河流域(鸟窝山-319国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测量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F(略)-1
采购人(全称): (略)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为了保护甲(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略)
(1)采购方式: (略)
(2)项目名称: (略)侍郎河流域(鸟窝山-319国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测量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略)
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4.结算方式
df1cbd81fccf(略)cd8070bee (略)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略)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略)。
政府采购合(略),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件列表:
采购人(全称): (略)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为了保护甲(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略)
(1)采购方式: (略)
(2)项目名称: (略)侍郎河流域(鸟窝山-319国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测量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略)侍郎河流域(鸟窝山-319国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测量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项目 | 工程设计服务 | 设计及测量 | 项 | 1 | (略) |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合计金额大写:(略)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略)
3.1 履行期限:
(略)— (略)
3.2 履行地点:(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应提交完整的装订成册的书面成果(一式八份),电子档八份,除上述书面成果外,报告还需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4.结算方式
df1cbd81fccf(略)cd8070bee (略)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1.45,说明:工程测量完成并提交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测量费用暂定价的7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8.55,说明:完成初步设计提交成果并经市水利局下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后支付初步设计费暂定价的7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工程完工验收结算后,测量及初步设计合同验收结算完成后120日内支付测量及初步设计费贯彻尾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中华南大街支行(中元恒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略)) 4.3 对中小微(略):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略),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略),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略)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略)(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1.45,说明:工程测量完成并提交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测量费用暂定价的7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8.55,说明:完成初步设计提交成果并经市水利局下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后支付初步设计费暂定价的7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工程完工验收结算后,测量及初步设计合同验收结算完成后120日内支付测量及初步设计费贯彻尾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略)关文件,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后应就该项标准的适用性及完备程序予以审核并提供书面意见。该质量标(略)依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2、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略),并要求乙方(略)。
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略)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项目合同分为线上合同、线下合同,如有线上合同未完善或与线下合同存在争议,以线下合同签订合同为准。
注:政府采购(略)。
政府采购合(略),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略)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略)玉潭街道八一西路90号 | 地址: | **省(略)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81号中睿府6号商业办公楼1-520 |
法定代表人: | 杨迎春 | 法定代表人: | 陈盼虎 |
委托代理人: | 龙继武 | 委托代理人: | 邱新亮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
附件列表: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