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街门面房屋面、**北路822屋面及新东路1号楼车库墙面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沿街门面房屋面、**北路822屋面及新东路1号楼车库墙面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市**区**沿街门面、**北路822及新东路1号楼
2.2建设规模:**沿街门面房屋面、**北路822屋面及新东路1号楼车库墙面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9.5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后付审定价的70%,第二年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第三年付清(无息)(中标人每次申请付款时须在**街道范围内纳税,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建筑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为**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资质合格单位;
(3)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建设局官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3.3(5)、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在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17:00时间内将报名资料:(1)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2)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成清晰PDF版本,打包放到一个文件夹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发****公司(联系人:张玉芳,联系电话:138****2266)购买发包文件、招标控制价等相关资料(300元,售后不退),邮件截止时间与公告结束时间一致,逾期不接受报名。
5.本项目为资格预审,请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第4项准备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18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街道锦绣姜城21号楼105室
联 系 人:张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