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鲹鱼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土地拟征收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启动鲹鱼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土地拟征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征收鲹鱼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地块位于金江街道顺河村一组和四组、****社区五组、****社区四组。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实物指标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勘测,并对土地权属、面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现场测绘及实物登记,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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