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市****公司
编制背景:为贯彻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保障项目安全,****公司发展需求,特编制《****、**市****公司合建仓库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编制依据:1.**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 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5.《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6.《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 50161-2022) 7.《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等。
编制单位:******公司
规划内容:本次拟建项目位于**东溪镇双新村三社老地沟(小地名),距**县城约11公里,总用地面积18174.25平方米(约27.26亩)。规划设计建、构筑物5处,分别为仓库管理房、消防水池、烟花爆竹仓库1#、烟花爆竹仓库2#、烟花爆竹仓库3#。
公示单位:******局
公示地点:1.******局2.忠州广场3.北山广场4.项目所在地5.**政府网6.忠州之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州街道鸣**大道99****中心2栋22楼2211******局收联系电话:023-****2895
附:1. 总平面图2.鸟瞰图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4.公示申请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公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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