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4〕12号)文件,下达我县2024年度第一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7592.25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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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县盐井镇水市街1号
附件: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附件
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次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 | 备注 | |||||||
资金类型 | 合计 | 其中(层级) | 公告比例 | 公告日期 | 分配日期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市)级 | |||||||
合计 | 7592.25 | 7592.25 | 100% | 2024年4月15日 | 2024年4月15日 | |||||
1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 2383.00 | 2383.00 | 教体局用于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 100% | 2024年4月15日 | 2024年4月15日 | |||
2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 1797.41 | 1797.41 | 民政局用于特殊困难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100% | 2024年4月15日 | 2024年4月15日 | |||
3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 261.00 | 261.00 | 民政局用于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 | 100% | 2024年4月15日 | 2024年4月15日 | |||
4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 3000.00 | 3000.00 | 民政局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 100% | 2024年4月15日 | 2024年4月15日 | |||
5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 121.75 | 121.75 | 自然**局用于**镇杉树坪村2组陈家梁子滑坡治理工程项目 | 100% | 2024年4月15日 | 2024年4月15日 | |||
7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 29.09 | 29.09 | 自然**局用于藤桥乡马鹿村付家河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 | 100% | 2024年4月15日 | 2024年4月15日 |
1.资金来源的层级中应将中省市等资金层级予以明确。
2.资金分配由市级将中省市三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到县(市)(市)的情况。
3.备注要按照公告时限要求如实填列。“公告比例”为已公告资金的总额度占实际收到或安排的资金总额度的比例。一般应为100%。
4.资金类型为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农场扶贫、****林场扶贫、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等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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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