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联合体成员:******公司,******公司) | **县白泥乡骑龙街655号 | 18,210,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联合体成员:******公司,******公司)
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县城市政设施应急零星维修和违建拆除工程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8日历天。 | 详见招标文件。 | 18,210,000.00 |
李肯、彭敬英、胡**、程华清、雷艳、黄晟(采购人代表)、陈宗友(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9.00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cn/****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联系电话:177****0326
3.本项目最高限价:****0000元;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要求:本项目按招标文件计价要求统一下浮比例报价,下浮率应≥9%,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故本项目的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下浮9.3%;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下浮9.2%;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公司,下浮9%。
名称:****
地址:**县金兰街道**村4组90号
联系方式:0830-****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佳乐****中心)16号楼1007号
联系方式:0830-****7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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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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