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己由**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略)初步设计的批复、泾审批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略)
2.1工程名称:(略)
2.2建设地点:**县内策底河、先进河、石咀河、西贤河。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生态护坡工程:策底河(左岸1.27千米、右岸1.61千米),先进河(左右岸各1.4千米),石咀河(左右岸各1.20千米),西贤河(左右岸各0.32千米)。
(2)生态修复工程:(略)
(3)**乡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处理规模500m3/d,占地面积0.37公顷。
(4)河道生境构建工程:水生植被恢复3.79公顷,水生动物生境构建5处。
(5)附属建筑物建设:(略)
2.4招标内容:(略)
2.5标段划分:(略)
(略)一标段(先进河、西贤河);
(略)二标段(先进河、策底河);
(略)三标段(石咀河);
(略)四标段(策底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略)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外省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被列为失(略),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5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略),不得(略)。如有以(略),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投标报(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时00分至(略)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0元/套(含押金),请投标人根据需要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略)担。
4.4 其它: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公共**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进行(略)。
5.投标保证金:(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午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回族(略)(电子招标(略))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略)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略)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的相(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地 址:**市**县龙潭街绿洲豪庭东侧约130米联 系 人:周福银
电 话:(略)招标代理机构:**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市兴庆区**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联 系 人:赵瑜电 话:(略)
****年 04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