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经有关方面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已具备开工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特邀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该工程招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
2、招标内容:(略)的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的施工。
3、工程造价:(略)
4、工期:(略)
5、质量标准:(略)
6、承包方式:(略)
7、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如有疑问请与黄女士联系((略)),非招标人重大变更项目,所有项目的施工内容都包含在报价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报名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略)状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B证)。
三、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略)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投标单位于(略)8时前派本单位正式人员携带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须确保二维码可识别)、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报名资料需按要求加盖相关章印)到安丰镇招投标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刘会计(略),(略)),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缴纳的现金、银行保函、保单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任何一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报名后可通过网络下载(链接: https://pan.**.com/s/1M3zgxCCEnqCX24qTAmJd8Q 提取码: yde9)或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料费:50元)。
2、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如果不投标,必须书面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经单位盖章(公章(略))后派专人在(略)(答疑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不予受理)送交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不投标,且不能合理说明缘由,投标单位一年内将不得在东台市安丰镇境内从事招标投标活动。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年4月24日15时在安丰镇政府五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