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公告 ****法院于2024年3月19日作出(2024)川0524破申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26日作出(2024)川0524破1号决定书指定**创****公司****公司担任****管理人。
根据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的需要,现需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事务所、****事务所,承担****的审计、评估工作。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汇祥公司”或债务人)成立于2012年04月24日,法定代表人李远红,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514122,住所地**县**镇**新区,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三级,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报名条件
(一)审计机构应取得财政****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评估机构应同时取得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和房地产评估资质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二)审计机构在2020年1月1日以来需具有破产清算审计项目业绩;评估机构在2020年1月1日以来需具有破产清算评估项目业绩。
(三)审计、评估机构应****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项目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
(五)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1.破产清算审计报告应在机构中选进场后至少20天内出具;
2.评估报告应在机构中选进场后至少30天内出具;
3.破产清算审计机构服务内容: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之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审计意见或审计报告;
(2)协****公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根据财务核查结果就债权审查发表专业意见;
(3)协助管理人审查职工债权,核算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协助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和发表专业意见;
(4)对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情形进行专项财务核查;
(5)配合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或重整计划方案的制定;
(6)管理人认为需要审计的涉及会计、财务专业的其他工作;
(7)在破产清算(重整)程序终结时出具清算(重整)期间的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8)审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按期进行财税申报、****公司具体申报工作;
(9)配合管理人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合理工作。
4.破产清算评估机构服务内容: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之****公司管理人需要进行单项处置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案件需要,出具债务人偿债能力分析的报告;
(3)管理人在破产清算或重整过程中需要的其他价值咨询报告。
(六)收费合理
1.审计机构收费按《****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采用折扣率报价及最高限价方式,评估机构按《**省资产评估协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评协【2017】23号)采用折扣率报价及最高限价(费用包含整体报告或单项报告的所有包干费用)。
2.入选审计、评估机构应承诺审计、评估费用在企业破产清算终结(重整成功或资产变卖后分配时)一次性收取。
****公司提供过验资、审计、评估等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参与本次比选。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选的相关机构,请在2024年4月16日17点前报名,并将相关资料提交或邮寄本管理人。
(一)参加****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的申请书(原件)附件1;
(二)有效的审计或评估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负责审计师或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完成时间和报价等);
(六)出具审计、评估报告所需时间的承诺函;
(七)报价函或收费承诺函。
报名机构应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申报资料应按序装订,提交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同时应将申报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qq.com)。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提交承诺书,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遴选流程
报名截止后,****法院的指导****委员会,对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评选。本次比选将由管理人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现场陈述,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交的遴选资料进行评比,由管理人根据机构的报价、能力、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评选情况确定综合得分第一的机构为中选机构,得分第二的机构为备选机构。
五、重要声明
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遴选。同时,管理人可根据遴选情况,决定**报名时间等,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已报名的机构。
接收地址:**省**市**区华翰路86号宇禾置业17栋303
接收人:****管理人
联系人:廖华辉、佟坤
联系电话:130****2229、191****5004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附件1: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