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武部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04-15
一、**县人武部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于****年4月15日15时00分,在****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投标优惠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蔬果类:89.00% |
肉蛋水产类:91.00% | |
调料干杂类:92.00% | |
米面油类:92.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蔬果类:83.00% |
肉蛋水产类:82.00% | |
调料干杂类:87.00% | |
米面油类:89.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灵****商行 | 蔬果类:97.00% |
肉蛋水产类:97.00% | |
调料干杂类:97.00% | |
米面油类:97.00% |
公示期:自****年4月15日至****年4月18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1********。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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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15日**县****公司****公司灵****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