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镇拟对(略)委会文明四路道路硬化、路灯及排水工程项目设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略)委会文明四路道路硬化、路灯及排水项目
二、建设单位:(略)
三、项目地点:(略)
四、项目建设内容:道铺村建设文明路四路水泥道路宽5米、长170米,路灯6盏及建设排水沟、雨水方井10个
五、服务内容:(略)
六、合作时间:(略)
七、比选资格条件:
1、比选单位应在专业乙级资信以上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书;
证明材料:提供如: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略))、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
2、比选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单位注册日期未满三年的按实际注册日期提供)。(附件1)
3、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法定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比选单位必须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设备情况。证明材料:提供如:本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及相关工作人员名单,在有效期内。
5、比选单位必须提供技术服务方案,包含方案纲要、组织措施、质量措施、拟投入机械等;有完善的企业制度、人力物力资源的保证措施。
6、比选单位提供近五年内为政府或企业提供年度类似项目服务各一份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如:合同、业主评价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7、如需发(略),将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列入黑名单。
八、评审办法和程序
1、评审标准
(一) 最低价评标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最低价评标方式采购,满足业绩、质量、资质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最低价中标。
(1)适用于金额较小的采购,包括:(略)
(二) 综合评分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综合评分方式采购,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根据业绩、方案、质量等综合评分,最高分中标:
(1)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
(2)采用委托代理招标(略)
2、按照评审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比选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审出(略),即为该比选人的最终得分。
3、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第三方企业可于 **** 年 3 月 25 日-- **** 年 3 月 28 日报名并递交比选资料,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1、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 年 3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2、文件递交地址:(略)
联系人:曾工,(略),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建设单位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