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省道205线**至**镇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的公示
****社区居民委员会,各被拆迁户及群众:
根据广府发〔2018〕13号、广府发〔2017〕36号、广府办发〔2018〕101号、****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七届第48次15号)、广征拆发〔2021〕19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现将省道205线**至**镇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房屋拆**置等情况进行公示。
一、本公示所列出的拟安置人员资格属于在2024年4月15日前办理补偿登记的被拆迁户及其家庭成员。
二、欢迎被拆迁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一)被拆**置人员住房情况,是****基地);(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居住人员(因婚姻和购买户口等迁进迁出)的安置信息及资格;****基地建房、购买房屋、合资建房的真实性;(四)拆迁期间发生的非正常婚姻;(五)被拆****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及住房情况;(六)被赡养人员、回乡定居人员、长期在被拆迁房屋中居住的真实性等情况。
三、被拆迁人弄虚作假骗取安置房及安置费,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安置资格;构成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出具虚 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安置费被骗取的,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凡对拟安置人员信息、人员资格、安置信息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向**经****拆迁办公室或区纪检工委咨询、书面反映、举报,电话:****拆迁办公室:0839-****352,区纪检工委:0839-****704
五、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jkq.****.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省道205线**至**镇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 况表》
****
2024年4月15日
省道205线**至**镇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表 | |||||||||
序 号 | 拟安置人员基本情况 | 拟安置方式 | 备注 | ||||||
拆迁户 | 身份证号码 | 安置对象 | 关系 | 户口 性质 | 户口所在地 | 货币安置标准一 | 货币安置标准二 | ||
1 | 袁 钢 | ****0219******0531 | 袁 钢 | 户主 | 城镇 | **社区三组 | √ | | 农转非 |
宁桂艳 | 妻子 | 城镇 | **社区三组 | √ | | 农转非 | |||
袁金林 | 父亲 | 城镇 | **社区三组 | √ | | 农转非 | |||
张桂英 | 母亲 | 城镇 | **社区三组 | √ | | 农转非 | |||
袁世青 | 儿子 | 农村 | **社区三组 | √ | | | |||
2 | 袁 强 | ****0219******0514 | 袁 强 | 户主 | 农村 | **社区三组 | √ | | |
李小琴 | 妻子 | 农村 | **社区三组 | √ | | 迁入前为农村 | |||
袁广林 | 父亲 | 城镇 | **社区三组 | √ | | 农转非 | |||
敬启秀 | 母亲 | 城镇 | **社区三组 | √ | | 农转非 | |||
袁仕杰 | 儿子 | 农村 | **社区三组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