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略)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受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略)挂牌出让以下3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挂牌编号 | 土地坐落 | 宗地总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起始价 (单位:(略) | 竞买 保证金(单位:(略) |
**** -3-1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路与宁武路交界处东北侧地块一(审批号:(略) | 836.00 | ①城镇住宅 ②零售商业(<50%) | ①7(略) | >1.5且≤3.1 | >25且≤62 | ≥5% | 267 万元 | 134 万元 |
**** -3-2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路与宁武路交界处东北侧地块二(审批号:(略) | 836.00 | ①城镇住宅 ②零售商业(<50%) | ①70年②40年 | >1.5且≤3.1 | >25且≤62 | ≥5% | 267 万元 | 134 万元 |
**** -3-3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路与宁武路交界处东北侧地块十二(审批号:(略) | 374.00 | ①城镇住宅 ②零售商业(<50%) | ①70年②40年 | >1.0且≤1.9 | >25且≤62 | —— | 115 万元 | 58 万元 |
注:①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②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地价款的50%,剩余的50%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缴清。③地块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④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超过成交总价20%部分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和剩余部分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二、挂牌出让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略)。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挂(略),详见(略)
申请人可于****年4月24日至****年5月13日登录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略)gov.cn/进入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下载本期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年4月16日至****年5月13日到(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竞买人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存款单)填写的交款人名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13日17时止(以资(略))。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5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为****年5月6日8时至****年5月15日16时。
六、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 系 人:(略)
开户单位:(略)
开 户 行:
①中国银(略)
账 号:(略)
②中国(略)
账 号:(略)
③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略)
④农行武鸣聚宝支行
账 号:(略)
(略)
****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