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蔡村镇宋村村村上组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箬帽路39号 | |
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暨青少年防****基地项目(二期)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15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区**街道裕丰路1号办事处综合楼二楼229室 | |
投标报价:****1293.78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王芳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5641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市**区长江东路490号博澳名苑3幢202 | |
投标报价:****1609.69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王盼盼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134********0606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县****社区李东组3号 | |
投标报价:****0725.15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9分 | |
项目负责人:陶训中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0057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公司2家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初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徽岭****公司、**宛名****公司、******公司以上7家投标单位暂列金计取了税金,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工程量清单分析,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公司、******公司、安****公司、******公司、**伟祥****公司、******公司、**皖****公司、****公司、******公司以上9家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暂估价,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1.2工程量清单分析,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59****117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177****017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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