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黄坑镇**明珠小区道路硬化工程已由2024年04月02日****以村民代表会议纪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区黄坑镇**明珠小区道路硬化工程;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市**区黄坑镇**明珠小区道路硬化工程,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7327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市**区黄坑镇**明珠小区道路硬化工程,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 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建市[2007]171 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3270元,发包价15940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本项目不分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 月21 日,每天上午0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时间,下同),到****(**市**区朱嘉大道111号5幢1号店3楼),联系人:陈女士,电话:173****1929。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前往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不需要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04月29日10 时 30 分(**时间)提交地点为**省南****人民政府招标办。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应当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告栏粘贴及南****人民政府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黄坑镇九峰村
电话:177****1878
邮编:354200
联系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朱嘉大道111号5幢1号店3楼,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73****1929,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2024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