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建设地点:
邕北灌区位于****市境内,灌区范围涉及**区、**塘区、**县、**县等四个县(区)。
2.2工程规模:
邕北灌区为Ⅱ等工程,大型灌区。邕北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144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61.6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3.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2.5万亩,保灌面积36.5万亩。
主要包括**2座取水口工程、输水工程、提水工程、现有灌片骨干续建配套工程、排水工程和非骨干工程(骨干与田间工程连通部分)、田间工程等,其中田间工程投资另计。输水工程包括隧洞、干管、分干管及支管、分支管工程等,全长398.67公里,其中隧洞全长51.67公里,干管长129.86公里,支管、分支管102条,长217.14公里。提水工程包括**15座泵站和改造3座泵站。现有灌片骨干续建配套工程全长291.31公里,其中**渠道长84.05公里,**管道长121.51公里,现有渠道改扩建长42.86公里,渠道修复破损长10.72公里,渠道清淤长32.17公里。
2.3服务期限:约365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本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专题批复之日止),其中相关阶段设计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1)可研阶段: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按国家、水利部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提交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并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结束后30日内提交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协助招标人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等专题报告成果提交及修改完成时间需满足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及批复需要。
(2)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9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及送审工作;初步设计报告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30天内提交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并协助招标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水**论证(取水许可)、渠道跨(穿)河建筑物防洪评价等专题报告成果提交及修改完成时间需满足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成果报告技术审查及批复需要。
2.4招标范围:****市邕北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两阶段的勘察设计(含水土保持工程勘察设计、环境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以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大纲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可研阶段)、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土保持方案、水**论证(取水许可)、渠道跨(穿)河建筑物防洪评价、社会稳定分析等前期相关专题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